购买的电视机不是原装机消费者能否获得赔偿
购买的电视机不是原装机,消费者通常能够获得赔偿。
在消费领域,当消费者购买到的电视机并非原装机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
首先,商家销售非原装机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货并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如果因为购买了非原装机给消费者造成了其他直接损失,比如因维修、更换设备产生的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商家予以赔偿。
此外,若商家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协进行调解;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相关部门会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如果调解和举报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应有的赔偿。
总之,消费者在购买电视机等商品时,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购物凭证、发票、合同等证据,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家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发现购买的电视机不是原装机的,消费者可以获得赔偿,因为此时销售者可能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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