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土地确权到谁名下归谁
一、老人土地确权到谁名下归谁
这种说法不完全准确。土地确权并非简单地意味着确权到谁名下就绝对归谁。
从法律角度看,农村土地一般属于集体所有。老人土地确权登记在某人名下,该登记行为主要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的确认。
如果老人与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的人存在家庭承包关系,在承包期内,基于家庭承包的整体性,土地的相关权益由整个家庭共同享有。即便登记在某一个家庭成员名下,也不改变其作为家庭承包地的性质,家庭成员都依法享有相应权益。
若老人将土地通过合法的流转等方式给予他人,那么在流转期限内,受流转方依据流转合同享有相应权利。
此外,若涉及老人去世后土地的继承问题,对于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法律允许继承的范围内,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相关权益,并非确权到谁名下就只归谁。总之,要综合考虑土地性质、承包关系、流转情况以及继承等多种法律因素来确定土地权益归属。
二、丢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丢失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登报声明。尽快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要包含土地使用证的相关信息,如土地使用者姓名、土地坐落位置、证书编号等,目的是向社会公示该证已丢失,防止他人冒用。
第二,准备补办材料。通常需提供申请书,详细说明土地使用证遗失情况;明文件,如身份证、本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若土地有相关规划建设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部门受理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第四,审核与补发。经审核无误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根据规定流程补发新的土地使用证。整个补办流程,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办理时间上存在差异,可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确保补办过程顺利进行。
三、土地确权证在村委不给农民怎么办
若土地确权证在村委却不给农民,农民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尝试与村委沟通。农民有权向村委询问不给发确权证的原因,要求村委作出合理说明,并明确告知村委尽快发放确权证的诉求。通常,通过友好沟通交流,问题能得到解决。
其次,若与村委沟通无果,可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处反映情况。这些基层政府部门对村委工作有指导和监督职责,农民可携带能证明自身土地权益的相关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等,前往上述部门,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和诉求,申请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村委发放确权证。
最后,若经政府部门协调仍未解决,农民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向提起行政诉讼,将村委列为被告,要求其履行发放土地确权证的义务。诉讼过程中,农民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对土地的合法权益以及村委扣留确权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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