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单位秩序罪的判定有哪些
一、扰乱单位秩序罪的判定
1、扰乱单位秩序罪的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或者。
二、扰乱单位秩序罪怎样处置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下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或者造成较大影响、较严重后果的情形。对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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