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吗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金。
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只是在合同期限上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签订,以避免违法风险。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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