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产假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将合同期限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这是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在产假期,女职工处于特殊的生理阶段,需要时间来恢复身体和照顾新生儿。如果此时劳动合同到期就终止,可能会给女职工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比如就业压力、经济负担等。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及哺乳期的合法权益。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确保女职工在这期间能够安心休养和照顾孩子,无需担心工作和收入问题。
而对于女职工来说,在此期间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若遇到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同时,女职工自身也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总之,产假期劳动合同到期应依法顺延,这既是对女职工权益的保障,也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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