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滑倒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吗
在商场滑倒,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的。
当在商场滑倒时,是有可能向经营者主张损害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情况。首先,商场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的人身安全。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湿滑但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没有及时清理水渍等,导致消费者滑倒受伤,那么商场就存在过错。
消费者需要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商场内滑倒并且受到了损害,比如有现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还要证明商场的过错与自己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然而,并非所有在商场滑倒的情况都能成功主张损害赔偿。如果消费者自身存在过错,比如穿着不合适的鞋子、在商场内奔跑打闹等,导致滑倒,那么消费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外,损害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受伤严重,造成了残疾等后果,还可能涉及到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应当给予损害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因此,在商场滑倒后,消费者应及时保留证据,与商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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