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是否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范社会劳动过程中的风险,强制性要求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对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公司不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时,这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公司提出交涉,要求其依法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公司拒绝或拖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进行查处;同时,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知的送达凭证等。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公司不交社保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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