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算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等多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需就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有严格规定,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况。
还有经济性裁员等特殊情形下的解除劳动合同。总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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