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纠纷离婚处理流程
无纠纷离婚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步骤。
无纠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等。接下来是受理,婚姻登记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然后进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审查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以及离婚意愿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流程中,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事人应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