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书离婚怎么办理
签了协议书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书后,办理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双方应当共同亲自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这一步骤非常关键,必须是双方同时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在申请时,要如实告知婚姻登记机关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规定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接下来,在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后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这期间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便会当场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