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书离婚不能看孩子怎么办
如果签了协议书离婚后不能看孩子,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后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权利。当遇到签了协议书却不能看孩子的情况,不要慌乱或采取过激行为。
第一步,尽量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具体原因。也许存在一些误解或者其他可以解决的问题,通过沟通或许能够找到妥善的处理方式。
如果协商没有效果,那么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可以向法院,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协议书、以往与孩子相处的证据等,以证明自己享有探视权且对方存在阻碍的行为。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判决支持了探视权,而对方仍然拒绝配合,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对方依法履行义务。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要让情绪影响到自己的判断和行动。要记住,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自己也要反思在过去的相处中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方不愿意让看孩子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以后更好地行使探视权创造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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