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几年召开一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代表大会分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它的主要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比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党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代表大会的定期召开,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集中制,发扬党内**,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为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决策基础。党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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