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多少次
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等。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大会的作用,党支部通常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党员大会的召开次数。通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可以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和党性修养;可以充分发扬党内**,保障党员的**权利,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可以使党支部更好地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党员关心的问题,密切党群关系。
同时,为了确保党员大会的质量和效果,党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会议主题、议程,提前通知党员,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等。在会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扬**,让党员畅所欲言,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题。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总结,对会议决议进行跟踪落实,确保会议取得实效。
法律依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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