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纠纷离婚的手续
无纠纷离婚手续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无纠纷,通常就是协议离婚。具体的手续如下。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被称为“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经过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旦离婚证颁发,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如果在后续过程中发现有虚假信息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离婚登记无效或引发其他法律问题。因此,务必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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