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存在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出现法定情形或双方约定的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存在多种情况。从法定情形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二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出现特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员时,也会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也可以依据约定解除合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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