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台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计算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在台州,工伤死亡是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的一种重要经济补偿。
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是用于支付丧葬相关费用的一部分补偿。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这是工伤死亡赔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计算工伤死亡赔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准确确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相关亲属关系。要依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统计数据来计算各项赔偿金额。同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赔偿的及时足额支付。如果在赔偿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同的行业和工作环境可能会对工伤死亡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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