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借条上的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相应的义务包括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等。
在上签字作为担保人,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担保人的责任主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下,只有在债务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义务具体包括: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人需按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是担保人最主要的义务。同时,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还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履行保证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保证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充分了解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谨慎作出决定。在签订担保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担保责任和义务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以避免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担保行为并非小事,它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和法律责任,务必慎重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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