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还不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借款还不上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担保人的主要责任就是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这通常被称为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和范围,会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如果是一般担保,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须先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在经法律程序仍不能得到清偿时,才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也就是说,担保人替借款人偿还了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讨这笔款项。
在担任担保人时,应该清楚了解自己所承担的风险和义务。要谨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避免因随意担保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在签订担保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期限等重要内容。
担保人的权益也应得到保护。如果债权人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总之,担保人在借贷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责任和义务不可忽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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