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躲着不见怎么起诉对方
当遇到欠钱躲着不见的情况,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有人欠钱躲着不见,要对方,需要以下步骤。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确保能够准确送达。收集好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接下来,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还钱的具体金额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借贷发生的经过等)。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如果有特殊约定,也可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缴纳诉讼费,完成立案。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故意躲避送达,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
在庭审过程中,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待法院的判决。如果胜诉,对方仍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和整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避免超过时效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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