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哪些可以提取
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特定情况下可以领取养老金。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租赁住房自住时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因地区而异,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主要是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满十五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取”的形式。在退休后,通过领取养老金来保障晚年的生活。
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医疗费用的报销,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但一般不能直接提取现金。
失业保险是在失业时,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失业金。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是在特定情况下提供保障,并非以提取的形式体现。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五险一金的提取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应按照当地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同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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