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事故责任书的期限为多久
一般情况下,制作事故责任书的期限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
事故责任书的制作期限在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大多数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也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比如存在争议、证据难以确定等情况,可能会适当延长事故责任书的制作期限,但延长的时间也会有一定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事故责任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划分,对于事故双方的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等待事故责任书制作的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和证据。同时,要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反映。一旦事故责任书制作完成,当事人应认真查看和理解其中的内容,如有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