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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合飞律师2周前 (04-20)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借款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不同担保类型而有所差异,一般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借款担保是指为保障借款债权的实现,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担保。在借款担保中,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责任主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在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其他相应责任。如果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债务,其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时,还需要注意担保的范围、期限等问题,以免因超出担保范围或超过担保期限而无需承担责任。

总之,借款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谨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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