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拆迁款的性质认定较为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通常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拆迁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部分,这部分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或建造的,那么拆迁款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判断拆迁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考虑拆迁政策和具体的补偿方式。比如,有些拆迁补偿可能不仅仅包括货币补偿,还可能有房屋安置等其他形式。对于安置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且是基于原被拆迁房屋的权益而获得,那么该安置房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对拆迁款的归属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在时对拆迁款的分割存在争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总之,确定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简单地依据单一因素来判断,需要全面、细致地分析各种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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