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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费用谁出

合飞律师2周前 (04-20)普法百科1
法律解析: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如认定工伤,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未认定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在不同情况下有所区别。

通常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工伤鉴定费用。这是为了确保工伤鉴定能够及时进行,不因为费用问题而拖延劳动者获得权益保障的进程。

如果经过工伤鉴定,最终认定为工伤,那么之前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鉴定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相关费用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如果工伤鉴定的结果是未认定工伤,那么这笔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此时劳动者的受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用人单位作为雇佣方,需要对这部分费用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工伤鉴定费用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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