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犯罪罪名有哪些
食品犯罪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
在食品领域,存在多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罪名。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这一罪名强调的是食品不符合特定的安全标准。
另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则更为严重,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比如在食品中添加工业用的有害物质等。
这些罪名的设立,旨在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对大量人群造成严重危害。对于食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法律对于食品犯罪的规定是明确而严格的,相关部门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监管和查处。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保障公众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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