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结婚证在男方手里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结婚证在男方手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婚姻关系,比如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等。
当遇到而证在男方手里这种情况时,不必过于焦虑。可以尝试与男方沟通,看是否能取回结婚证。如果沟通无果,也有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可以前往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有相关的档案记录,能够核实并出具证明,该证明在法律效力上与结婚证是等同的,可以用于。
还可以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比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虽然不能完全替代结婚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辅助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要及时向法院说明结婚证在男方手里的情况,并提供已经采取的解决措施和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以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总之,即使结婚证不在自己手中,也有办法解决起诉离婚的问题。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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