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哪方举证
在诽谤罪中,一般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自诉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诽谤行为,并且该行为对自诉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 在举证时,自诉人可以提供以下方面的证据:书面或口头的诽谤言论,如文章、帖子、言论记录等;能够证明言论传播范围和影响的证据,比如浏览量、转发量、相关人员的证言等;证明自身名誉受损的证据,例如周围人的评价变化、工作生活受到的不利影响等。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诽谤涉及到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那么被告人可能需要对其言论的真实性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举证的过程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同时,法院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以确定是否构成诽谤罪。 总之,在诽谤罪中,自诉人通常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举证责任的转移和分配。举证的关键在于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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