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时需要带什么证件
再婚登记时通常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证件。
再婚登记与初次登记所需证件有一些相同之处,也有其特殊之处。
双方的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这是确认身份的重要凭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且信息准确无误。
户口本也是必备的。户口本上的信息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等。
对于再婚者来说,证或离婚判决书是关键证件。离婚证可以证明前一段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则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
可能还需要准备双方的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具体尺寸和要求可以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来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在具体要求上会有一些细微差别。因此,在前往登记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了解清楚详细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登记能够顺利进行。同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避免因证件问题而导致登记受阻。准备充分的证件,是顺利完成再婚登记的重要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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