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节加班,10 月 1 日、2 日、3 日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00%;10 月 4 日至 7 日为休息日,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国庆节 10 月 1 日、2 日、3 日这三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在此期间加班,用人单位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 10 月 4 日至 7 日这四天属于休息日,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 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 8 小时。即: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 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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