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跟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存在一些区别,主要体现在形成原因、诉讼时效等方面。
和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它们在法律意义上有诸多不同。
形成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关系而产生,明确一方借了另一方的款项。而欠条的形成原因则更为广泛,可以是基于买卖、承揽、租赁等各种原因产生的欠款。
诉讼时效也有差异。一般来说,借条的诉讼时效较长,通常为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最长时效不超过 20 年。欠条的诉讼时效则相对较短,一般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两年。
在举证责任方面也有所不同。借条的持有人只需证明借款的事实存在,而欠条的持有人则需要证明欠款形成的原因等事实。
在法律后果上,借条相对更直接明确地反映借贷关系,而欠条则需要具体分析欠款的缘由和性质。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当明确记载相关的重要信息,如当事人姓名、金额、还款期限等。并且,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在书写时要严谨、规范。同时,妥善保存好这些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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