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无效的劳动合同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情形。
首先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应聘成功,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其次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例如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等条款,这种明显违背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会导致合同无效。
再者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比如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严重超出法定时长,或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都属于无效的情形。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避免签订无效合同给自己带来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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