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当债务人起诉担保人时,担保人需要积极应诉,根据具体情况准备证据和答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首先要明确自身所承担的担保责任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此时应仔细审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合法,担保合同是否有效等。
担保人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证明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或者证明债权人存在过错等。同时,担保人也应该准备好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判例,以支持自己的答辩观点。
在应诉过程中,担保人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按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参加庭审并进行质证和辩论。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担保人可以考虑聘请专业代理诉讼。
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担保人代偿的款项,担保人可以另行向债务人追偿。
总之,担保人在面对债务人时,不要惊慌,要冷静分析,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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