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怎么解除
失信人员可以通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等方式来解除失信状态。
失信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失信被执行人,要解除失信状态,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比如支付欠款、履行合同约定等。一旦完全履行完毕,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失信状态。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或者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等,法院也会依法删除失信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失信信息删除后,虽然不再是失信被执行人,但相关信息仍会在信用记录中保留一段时间,这可能会对其在某些方面的活动产生一定影响。比如在申请贷款、招投标等时,可能仍会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因此,为了避免成为失信人员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后果,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实守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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