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侵权释义主要是什么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违法或失实的新闻,从而侵害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新闻侵权是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发生的一种侵权行为。随着现代社会新闻媒体的广泛发展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新闻侵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在具体表现上,可能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诽谤,即通过虚假的新闻报道损害他人名誉。比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进行传播,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二是侮辱,用侮辱性的言辞在新闻中针对特定人。三是侵犯隐私,披露他人不愿公开的私人信息。
新闻侵权具有一些特点。它借助大众传播媒介,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往往较大。新闻侵权的主体通常是新闻媒体或从事新闻报道的个人。其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
对于新闻侵权的认定,一般要考虑新闻内容是否失实、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以及行为与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为了避免新闻侵权,新闻工作者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法律也为受到新闻侵权的受害人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如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失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