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的方式有什么
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一次性赔偿金等。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办法规定,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其中,治疗期间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6 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4 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2 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0 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8 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6 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4 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3 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2 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 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 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用工单位拒绝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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