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能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需要有合法的依据。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形是较为常见的:
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要求公司在招聘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里的规章制度需合法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同时劳动者的违规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
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需要明确界定“重大损害”的标准。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要求,比如事先通知工会等。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向劳动者支付经济金等。总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能随意为之,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操作。这既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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