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多方面条件。
生产伪劣农药罪是指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此罪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道生产、销售的是伪劣农药等,不构成犯罪。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质量管理法规,实施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等行为,或者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销售。生产包括制作、加工、配制、采集、收集等一系列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同时,“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也是构成该罪的一个重要条件。损失的程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认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构成要件。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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