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债权是否构成侵权
侵害债权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构成侵权。
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会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侵害,从而构成侵权。
首先,要构成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其一,第三人实施了一定的行为,该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其二,该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其三,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财产上的损害,也包括非财产上的损害。其四,第三人的行为与债权人债权受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第三人明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却故意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第三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债权本身具有相对性,不像物权那样具有对世性。因此,在判断第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债权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谨慎认定。
此外,我国法律对于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侵权法的一般原理和原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总之,侵害债权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构成侵权的,但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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