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申请书怎样写
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在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重要法律文书。以下是一份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申请书的范例及详细说明: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文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具体金额]元及利息[具体金额]元(暂计算至申请日)。
2.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名称]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书文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撰写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申请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准确填写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信息,确保无误。
2. 明确请求事项,包括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具体金额、利息等。
3. 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阐述判决书的生效情况及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事实。
4. 申请书应格式规范、语言简洁明了。
5. 如有必要,可以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判决书、等。
总之,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途径,撰写时应认真、严谨,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债权人也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以提高执行效率。希望以上内容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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