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不让走怎么办
试用期内离职,用人单位不让走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选择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或剥夺。
如果用人单位不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劳动者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向其说明自己的离职意愿和法律依据,争取能够和平解决问题。在沟通时,劳动者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以免加剧矛盾。
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离职申请等,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能够更好地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
总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是合法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让走的情况,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入职时也要注意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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