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再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一般为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初婚夫妻在法律规定上是一致的。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是一方通过工作获得的固定工资,还是因工作表现出色而获得的奖金,或者从事劳务活动所取得的报酬,都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共同投资房产、股票等所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被纳入共同财产范畴。例如,一方因创作作品、发明创造等获得的版权费、专利转让费等。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旨在尊重遗嘱人和赠与人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处分。此外,判断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财产的取得时间、方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如果在财产归属上存在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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