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一、租赁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租赁合同成立的时间通常取决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一般而言,在以下情况租赁合同成立:
1. 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租赁合同即成立。双方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完成,表明双方对合同内容已达成共识。例如,甲提出以每月1000元将房屋租给乙,租赁期限为一年,乙表示同意,此时租赁合同成立。
2. 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者盖章是双方对合同内容确认并愿意受其约束的一种外在表示形式。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比如,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承租人已支付租金且出租人接受并让承租人入住租赁房屋,租赁合同同样成立。
二、租赁合同按年交么
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不一定是按年交。
在租赁合同中,租金的支付方式有多种。一是可以按年支付,这种方式适用于租赁期限较长且双方信任度较高的情况,按年支付相对来说较为简便,减少了频繁支付的麻烦。二是按月支付,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尤其在城市中,对于租客来说,月付减轻了一次性支付大额租金的压力,对于出租人而言也能较为及时地获取租金收益。三是按季支付,综合了年付和月付的一些特点。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约定的支付方式,比如一次性支付全部租赁期限的租金,但这种方式较少见且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总之,租金的支付方式由租赁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三、租赁合同最高可以签多久
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有所不同。
对于一般的租赁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租赁合同,其期限会遵循土地承包相关的特殊规定。另外,对于一些有特殊政策法规的行业或特殊类型的财产租赁,也可能存在特殊的期限限制要求,这需要依据具体的行业规定、地方法规等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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