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如何制作的
一、租赁合同如何制作的
制作租赁合同需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一)合同双方信息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名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身份可识别。
(二)租赁物描述
1. 详细描述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情况。例如租赁房屋的面积、房型、具体位置;租赁设备的型号等。
2. 说明租赁物的用途,限制承租方对租赁物只能用于约定用途,避免不正当使用。
(三)租赁期限
确定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精确到日。如果是不定期租赁,也应作出明确说明。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明确租金金额,可以是固额,也可以是按照一定标准计算的金额。
2. 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以及支付的周期,是按月、季度还是年度支付。
(五)维修责任
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一般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物的主要维修责任,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六)违约责任
规定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出租方未按时提供租赁物的赔偿责任等。
(七)其他条款
如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可约定诉讼或)、合同的解除条件等。
二、租赁合同里谁是甲方
在租赁合同中,甲方和乙方只是一种习惯上的称谓,并没有明确规定谁必须是甲方。通常来说,甲方可以是出租方,即将自己拥有的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等)出租给另一方使用的一方;但也可以是承租方,例如在某些特定的格式合同或者双方协商约定的情况下,承租方被列为甲方。这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的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合同条款要清晰地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哪一方为出租方,哪一方为承租方,无论哪一方被称为甲方都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租赁合同阻止执行吗
租赁合同本身一般不能直接阻止执行。
(一)从执行角度看
1. 如果是租赁关系成立于法院查封之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在租赁期内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阻止执行,而是在执行过程中要保障承租人的合法租赁权益,例如在拍卖房产时附带租赁关系一同处理。
2. 如果租赁关系成立于法院查封之后,那么这个租赁关系不能对抗法院的执行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对租赁物进行处置,包括拍卖、变卖等,承租人需要配合执行工作。
(二)特殊情况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租赁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利益等违法情形,那么这个租赁合同不但不能阻止执行,还可能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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