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一、门面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门面租赁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协商解除
1.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就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如租金结算、房屋交接等进行协商确定。
2. 签订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时间点,以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门面完全损毁无法使用,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或者出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提供门面。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方迟延支付租金,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门面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约定解除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如果门面周边环境发生特定变化影响经营,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违反租赁合同有哪些
违反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方面:
1. 出租方的违约情形:
未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例如,合同约定提供带有空调的房屋,但实际交付时没有空调。
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瑕疵,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像出租的房屋漏水,且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
干扰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例如,在未经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频繁进入租赁房屋检查。
2. 承租方的违约情形:
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这是比较常见的违约行为,比如逾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租金。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损害了出租人的权益。
不正当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坏。例如,在租赁汽车时进行非法赛车活动,致使车辆严重受损。
3. 双方可能共同的违约情形:
违反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如提前解约或者逾期不归还租赁物(承租方)、提前收回租赁物(出租方)等。
三、市场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市场租赁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这需要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如解除的时间、是否存在补偿等达成共识,并签订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二)约定解除
如果市场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承租人连续几个月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约定市场因政策调整无法继续经营等特殊情况出现时。
(三)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市场被完全摧毁无法继续租赁经营。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或者出租人表示不再提供租赁场地。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人经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逾期租金。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合适的租赁场地,严重影响承租人的经营等情况。
解除市场租赁合同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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