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一、原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原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这是最常见也是最简便的方式,只要双方就的相关事宜达成合意,如租金结算、租赁物的返还等,即可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使用,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符合用途的租赁物,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约定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押金押多少
租赁合同的押金数额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
通常来说,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租赁物的价值。如果是价值较高的房产或者贵重设备,押金可能相对较高。例如,租赁一套高档住宅,可能会要求相当于1 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二是租赁期限的长短。较长租赁期限下,由于风险期长,押金可能会高一些,但一般也不会过高。三是市场惯例。在某些地区或者某些特定的租赁行业,有约定俗成的押金比例或数额。
不过,根据相关,押金的收取应该合理,不能过高到构成对承租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或者具有欺诈、胁迫等非法目的。同时,在租赁合同结束时,如果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出租人应当及时退还押金。
三、租赁合同需要多久
深圳租赁合同的期限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是不定期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如果是定期租赁,期限可长可短。从短期来看,几个月的租赁期限是常见的,例如1个月、3个月、6个月等;长期的话,1年、2年甚至多年都是可以的。不过,根据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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