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找谁开
一、房屋租赁合同找谁开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签订。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促成的租赁关系,中介可能会提供格式合同文本供双方签订。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备案。这时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备案过程中会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查等相关操作。但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除非当地有特殊规定。
如果涉及到企业经营等特殊用途的房屋租赁,且需要证明租赁关系等情况,可能需要寻求公证机构对租赁合同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合同在证据效力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二、租赁合同能给别人吗
租赁合同是否能给别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仅仅是将租赁合同的副本提供给与租赁事务相关的人员或机构,比如为了办理而提供给工商部门,为了孩子入学而提供给学校等,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因为这些是基于合法的目的,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租赁合同相关信息。
(二)如果将租赁合同随意给与无关的第三方,尤其是在可能损害到利益的情况下则不可以。例如可能会泄露合同中的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或隐私内容,可能会被他人利用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实施诈骗等违法活动。
所以,租赁合同能否给别人取决于目的是否合法正当、是否会损害合同当事人权益等因素。
三、租赁合同算不算财产
租赁合同不算财产。
租赁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体现,具有相对性等合同的典型特征。
而财产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无形财产权益等。比如房屋、汽车、等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本身只是一种契约文件或者说一种法律关系的书面化,它并不具有直接的财产价值属性,不能像房屋或金钱那样被直接当作财产来进行交易(除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合同权利的转让,但这也是基于合同债权本身的转让,并非将合同当作财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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