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找谁
一、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找谁
如果要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主要看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找谁:
1. 如果是协商终止合同,那么找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房东或者租户。双方可以就终止合同的相关事宜,如租金结算、房屋交接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2. 如果是因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要终止合同,例如租户未按时交租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房东可以直接向租户提出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宜;若房东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适租房屋,租户也可以向房东提出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 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想要终止合同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若对方不同意,可通过诉讼或者的方式请求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这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二、备案什么优先
在租赁合同备案相关情况中,有以下可能涉及优先性的方面:
(一)时间优先
1. 如果存在多份租赁合同涉及同一租赁物且都需要备案,先提交备案申请的租赁合同在时间顺序上可能具有一定优先性。这在确定租赁关系的起始时间以及处理与时间相关的争议时较为关键,例如在涉及优先续租权或者租赁期间遇到征收等情况时,先备案的租赁合同可能在时间认定上更占优势。
(二)合法权益优先
1. 经过合法程序备案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可能优先得到保护。例如在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备案的租赁合同可以保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权利,相对于未备案的租赁合同,备案合同中的承租人在主张自身权益时更有依据,在司法程序或者纠纷解决过程中,备案情况会成为考量承租人权益保护优先性的一个因素。
三、房屋租赁卖合同吗
房屋租赁和房屋买卖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应的是租赁合同和。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主要约定租赁的期限、租金、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条款,其目的是一方将房屋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另一方。
而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主要涉及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产权过户等内容,目的是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这两种合同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各自受不同的规范。所以并不存在名为“房屋租赁卖合同”这样混淆两种关系的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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