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债权和股权的区别
“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问题不少人都比较关注,另外“债权和股权的区别”问题想必也会感兴趣,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可供参考,想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
居住权与租赁权的最大区别是,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而租赁权是支付合理对价才能居住使用。其次居住权不得转让,但租赁权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是可以转让的。
居住权和产权的具体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居住权房子的承租人转换,产权房是房子产权人转换。 2.居住权房是只有本地户口可购买,产权房现在有限制空间就比较大。 3.居住权房贷不了款。 4.居住权是只享受使用权利,就相当于租了一套房子一样,租期内只有居住使用权。产权房是拥有房屋的买卖、居住、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债权和股权的区别
债权和股权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债权,指的是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有权要求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股权,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其对股东资格,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同时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的权利;
第二,分类不同。债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种理论分类:1、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2、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3、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4、主债与从债。股权主要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
第三,对象不同。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只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效力,原则上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是投资人基于投资享有的权利,主要针对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经营管理权利。
典权和租赁的区别
租赁权与典权都是对他人之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都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承租人和典权人对标的物都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两者也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关系产生的债权,它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典权是用益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标的物不同。租赁权的标的物可以为动产,也可以为不动产,法律对此无限制;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典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不得为动产。
(3)内容不尽相同。虽然两者都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内容,但是,两者在内容方面也有区别。比如,租赁权中的租金,一经承租人支付,出租人即取得其所有权,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无须返还租金;而典权中,出典人在典权设定时取得典价,但是如果在典权期限届满,出典人回赎典物时,须向典权人返还典价。
(4)权利的限制不同。在租赁中,承租人原则上不得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解除租赁关系;而在典权中,除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的禁止约定外,典权人可将典权让与他人,也可以将典物转典。
(5)法律后果不同。在租赁关系中,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必须将租赁物返还给承租人;而在典权中,在典权期间届满后,典权人是否返还典物取决于出典人是否行使回赎权。如果出典人行使回赎权,则典权人应向出典人返还典物;如果出典人抛弃回赎权,则典权人不返还典物给出典人而取得典物的所有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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