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完全符合这一概念。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和承租方作为平等主体,双方就房屋的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例如,出租方有提供符合约定条件房屋的义务,有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方有按照约定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有在租赁期内合法使用房屋的权利等。这一系列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体现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并且随着租赁期限届满或其他约定条件满足,这种关系也会终止。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
二、销售合同与区别
销售合同与租赁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1. 合同目的方面。销售合同的目的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卖方将货物或财产的所有权彻底转让给买方。而租赁合同的目的是转移标的物的使用权,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
2. 合同期限方面。销售合同一旦履行完毕,所有权转移,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即终止,不存在期限届满后返还标的物的情况。租赁合同则有明确的租赁期限,期限届满后承租人需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3. 支付方式方面。销售合同中,买方通常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或者按照约定分期支付价款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一般按照约定的周期(如月、季、年)定期支付租金以获取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三、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区别
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一)合同目的方面
1. 租赁合同的目的是一方将租赁物交付给另一方使用、收益,另一方支付租金。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居住或用于商业经营,承租人支付房租以换取房屋的使用权。
2. 委托合同的目的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可能并不涉及物的使用、收益。比如,委托人处理诉讼事务。
(二)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方面
1.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承租人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并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承租人一般不能改变租赁物的基本用途。
2.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支付报酬、提供处理委托事务所需费用等义务,受托人有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报告处理情况等义务,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权。
(三)合同的法律性质方面
1. 租赁合同是有偿、双务、诺成性合同。
2.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同样为双务、诺成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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