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租赁合同怎么签订
一、居住租赁合同怎么签订
签订居住租赁合同,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明确双方当事人信息
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号码、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顺利联系到双方。
(二)房屋基本情况
详细写明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结构等。同时要注明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如家具、家电等情况,并检查其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租赁期限
确定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明确租赁时长。若有续租或提前解约的相关约定,也应在合同中注明。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约定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等),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此外,对于租金是否含税也要明确。
(五)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规定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明确双方对房屋维护维修的责任,正常损耗由出租人负责,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
(六)违约责任
列出双方违约的情形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计算方式、提前解约的赔偿责任等。
(七)其他条款
如是否允许转租、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或诉讼)等。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各执一份原件。
二、小学取消租赁合同了吗
截至目前,并没有小学普遍取消租赁合同这一情况。
在很多地区,特别是涉及义务阶段入学安排时,合同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非本地的学生家长来说,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可能是孩子就读附近小学的必要入学材料之一,它是证明孩子居住地址,从而确定就读学区的依据。当然,不同地区教育部门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入学政策,包括对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审核标准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但总体上还未取消这一与小学入学相关的重要依据。
三、租赁合同签订怎么解除
租赁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只要双方就的意愿、解除的时间、相关善后事宜等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再用于租赁目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提供租赁物,承租人也可解除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租赁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出租人未能提供合适的水电供应等基本条件,导致承租人无法实现商业经营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三)约定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解除。例如约定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一定期限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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